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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農村信用社存在的問題(青海實際)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同時,也部署了支持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農村信用社迎來最佳發展機遇。但是由於歷史包袱沈重、歧視性政策制約等因素,青海省農信社無法輕裝上陣,在響應國家方針、發揮支農作用時深感有心無力。 --農信社包袱沈重由來已久 據青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王延玲介紹,由於政策性、歷史性及經營性等因素,青海省農信社產生了大量不良資產和虧損掛賬,包袱沈重,由來已久。 王延玲表示,農信社分別由農行、人行和銀監局各自管理過壹段時間,由於缺乏管理上的延續性,難免會產生壹些爛攤子。1996年底,農信社與農行脫鉤前期,農業銀行通過種種方式轉嫁給信用社壹部分不良資產,債權復雜,化解難度較大。1999年左右,根據人民銀行批復,青海省海西州、西寧市大通縣及海東地區5縣(循化縣除外)城市信用社均歸並入當地農村信用社,同時也並入大量不良資產,且大多為關停並轉及破產的中小企業貸款,形成大量資金損失。2001年,人民銀行又將格爾木8家經營困難的城市信用社改掛農信社牌,到2005年由於遭受擠兌而撤出市場,也帶來大量負擔。 在為當地政府的項目配套資金時產生大批不良貸款。例如,平安縣農信社資料顯示,2002年,平安縣政府實施“西繁東育”項目及菜籃子工程,信用社向平安縣沙溝鄉沙溝村、古城鄉新莊爾村發放貸款1000萬元,由於政府的承諾沒有到位,導致羊圈建成後項目失敗,現有900萬元貸款及利息無法收回。 王延玲表示,許多發達省份的農信社由於得到當地政府的有力支持,發展相當迅速,甚至可以與四大國有銀行爭奪市場份額,但是位於西部窮省的青海省農信社,得到的財政支持就十分有限,使得他們經營困難,面對當前巨大的市場需求卻無力拓展。 盡管從2005年到2008年10月底,青海省農信社發展良好,資產總額由52億元增加到147億元,存款余額由25億元增加到77億元,貸款余額由29億元增加到76億元,連續三年實現盈利,累計實現經營利潤2.4億元。靠自身盈利消化,農信社撥備由不足千萬增加到3.5億元,消化歷年虧損掛賬1.17億元,核銷呆賬2500萬元。但是由於歷史包袱沈重,且化解難度大。青海省農信社仍有7000多萬元歷年虧損掛賬,不良貸款13億元,占比高達16.7%,大部分聯社撥備率仍在50%以下,不良非信貸資產3億-5億元,省內市場分額僅占6%。平安縣農信社理事長孟健無可奈何地說,“我們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才能消化歷史包袱”。 難以消化的不良貸款和歷史虧損掛賬導致目前青海省農信社存在很大的經營風險,風險抵補能力明顯不足。另外,農信社只能不斷用利潤消化歷史包袱,也直接影響到下壹步增資擴股和股份制改造。 --對國家政策把握不清成當前青海農信社經營困難主因 2005年,人民銀行對全國農信社實行票據貼現政策,幫助農信社化解歷史包袱,以2002年的不良貸款和資不抵債額為基準,由人民銀行票據置換50%。 青海省銀監局局長安寧介紹,當年由於青海各縣(市)農信社分別采取隱瞞不良貸款、虛盈實虧、少提撥備、增加存款化股金等違規方式,造成2002年末改革基期數據嚴重失真,僅獲得約2.13億的央行票據貼現額度,為全國最少的省份,遠低於真實水平。而最多省份獲取額度高達數百億。 王延玲表示,當年至少少報8億元。錯過人民銀行本輪政策,直接導致農信社十幾年來的大量歷史包袱只能背在自己肩上,成為當前青海農信社經營困難的主要原因。 他分析2002年數據有誤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農信社對中央政策把握不清,怕影響考核業績,采取了盡量少報、隱瞞等方式;另壹方面則是由於農信社分別由農行、人行和銀監局各自管理過壹段時間,人員復雜,整體素質不高,管理上漏洞較多,制度不健全,所以出現了上報數據不真實的情況。 平安縣農信社理事長孟健表示,2002年,平安縣農信社的真實不良貸款約2700萬元,不良貸款占比約36.2%,但當時僅上報不良貸款僅1900萬元,不良占比24.1%。少報壹方面造成了票據貼現額度少了約450萬元;另壹方面,要進行票據兌付,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如資本充足率達到4%、不良貸款較2002年降低50%等,但是由於2002年的數據不真實,實際不良貸款率遠高於24.1%的上報水平,要實現兌付必須把不良款占比從36.2%降到12%,十分困難。如今,平安縣農信社已經陷入沒有票據貼現,指標難以降低,指標難以降低則無法兌付票據的死循環。 目前,青海農信社的兌付率也僅為47.28%,仍有多家信用社像平安縣農信社壹樣無法實現兌付。 --歧視性政策限制青海省農信社自我發展 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04]66號)中明確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為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政策和規定,擴大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來源,提高支農服務水平。”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以來,各地、各部門陸續取消了壹些歧視性政策規定,目的是為農村信用社創造壹個較好的外部環境,扶持農村信用社盡快化解包袱,加快發展。 但是在不少行業和部門還有很多歧視性政策仍然存在,比如:住房公積金、財政預算資金、項目資金、社保基金等資金不允許在信用社開戶結算,不能開展國債、基金發售等理財業務,在社保全面進入農村的同時,農信社在養老金、醫保業務上卻有限制,這都制約了農信社的發展。 孟健介紹,現在國家鼓勵居民獲得財產性收入,但是農信社卻不能開展理財業務,去年股市紅火的時候,農信社曾出現過大量存款流失,轉存入國有四大銀行購買基金的情況,到今年,雖然股市低迷,但是那些流失的存款也沒有回流。這些歧視性政策,使得青海許多地區出現了存款外流的抽血型金融市場。存款大部分流入了四大國有銀行及郵政儲蓄統籌使用,卻很少投放本地。而農信社得不到足夠的存款來源,也無法全力發揮對本地的支農作用。資金外流對於本就需要資金發展的相對落後地區極為不利。 孟健介紹,以青海省海東地區為例,今年1-9月,所有金融機構***增加存款16億,增加貸款4億,而農信社存款僅增加1.2億,貸款則增加了2.6億,占貸款增加總額的65%。目前平安縣農信社主要依靠1.7億的人民銀行再貸款來發放貸款,這無疑增加了資金成本,影響了效益。 另外,農信社進壹步深化改革的市場準入條件對於青海這些落後省份過高。產權制度改革中,銀行業監管部門的市場準入條件全國壹刀切,沒有切實考慮到青海藏區信用社工作的實際。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08年主席3號令)的有關新要求和新規定,青海省農信社面臨註冊資本金要求過高、不良貸款控制比例過高、投資股比例過高三道門檻,限制了目前發展較好的縣市進壹步發展組建農村合作銀行。 --青海農信社亟需加大扶持力度 經濟決定金融,青海省經濟發展客觀上制約著信用社的快速發展。區域經濟的不發達、不平衡,造成了青海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不發達和不平衡。由於自然條件嚴酷、區域經濟基礎薄弱等因素的制約,青海農村信用社與省內其他金融機構相比,發展速度緩慢、經營規模小、整體發展能力不足。在這種情形下,要真正實現“丟掉包袱、輕裝上陣”,僅靠農村信用社自身能力,幾無可能,還需要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予以支持幫助,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扶持力度,實施優惠政策,為農村信用社創造較好的外部環境。 第壹,建議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青海省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和歷年虧損掛賬,給予全額或部分撥補。特別是2002年末因未真實客觀反映的8億涉農不良貸款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第二,鑒於青海為除西藏之外的最大藏區,建議參照西藏的政策,對青海藏區給予特殊扶持,如提供長期的或無息支農再貸款等。 第三,針對青海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對青海省信用社特別是藏區信用社的改革上實施分類監管指導。在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機構時,充分考慮青海省農村信用社工作實際,給予特殊扶持。 第四,探索建立三農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青海農牧業產業是弱勢產業、風險較大,而以支持三農為己任的農村信用社更是金融系統的弱勢群體,由於缺乏政策性和商業性風險補償渠道,由此產生的壹切風險全部由農信社承擔。 第五,建議國家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支農任務造成的虧損適當予以撥補。農村信用社作為服務農民的主力軍,在很大程度上承擔著政策性支農任務,政策性支農信貸風險大收益小的特點,決定了導致虧損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對因此造成的虧損予以適當補償非常必要。 --青海農信社自身仍需苦練內功 加快發展、優化增量是解決歷史包袱和其它困難的根本途徑,要真正實現發展青海農信社還要苦練內功。 首先,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只有不斷創新體制才能實現持續發展。青海省農信社下壹步應在現有以縣市為單位的統壹法人聯社的基礎上,逐步組建更高層次的統壹法人社或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最終全省向股份制銀行機構轉變。 第二,農村信用社所面臨的客戶多具弱勢群體特征,分散、小規模、信息不對稱、抵押不充足成為這類客戶的金融需求特色,農業生產的市場風險和農戶的道德風險控制難度大。為此,應大力推廣青海壹些地區正在積極開展的“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工作,從健全農村誠信教育體系、信用信息征集體系、信用評價體系、信用激勵約束機制、信用擔保體系等方面出發,創建農村信用體系;可以通過當地政府或農村專業合作社等組建農村配套擔保機構,建立涉農貸款擔保機制,分散經營風險;同時,深挖各類“信用***同體貸款模式”,建立“利益***享、風險***擔”的信用***同體,為其各成員獲得信貸支持建立有效的聯保機制和風險分散機制。 第三,規範化建設是農信社科學發展的重要保證,這就需要建立起並落實好各項業務和管理流程,將農村信用社打造成流程銀行;積極引進現代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理念,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變被動防範風險為主動管理風險,不僅把風險管理作為壹種組織責任,還要成為壹種企業文化和日常行為。  第四,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把握政策導向,協助政府進行項目風險分析和控制,對政府項目不盲目配套資金。壹些政府項目在開始時推動力度大,後期跟蹤服務則不到位,農戶在生產中遇到難題無處解決,影響到效益的實現,農戶將責任歸咎於政府,對農信社信貸資金的按時償還產生壹定的影響。 第五,優化員工隊伍配置,使之能適應流程管理之崗位素質要求;構建人才高地,解決專業人員和優秀管理人員匱乏的問題;落實崗位責權,以明確風險管理責任和績效掛鉤辦法;嚴格流程監督,落實有效獎懲;建立人員退出機制,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制,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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