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經濟類型”欄按國有、集體、私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外資企業(按合作、合資、外商獨資企業分類)等項目填寫。
第二項“稅目”主要指營業稅稅目:①交通運輸;②施工;③金融保險;④郵電;⑥文化和體育;⑧娛樂;⑧服務業;⑨無形資產的轉讓;⑨房地產銷售。
三、第四條“納稅期”是指申報納稅的月、季、半年和年。
四、第5項“營業總收入”指本月營業總收入;增值稅和消費稅總額是指應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總額,據此計算在地方稅務機關應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費)數額。
5.第六項“允許扣除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可以從營業收入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如果納稅人填寫此欄,第7項“應納稅額(數量)”=5-6。
六、第八項“稅(費)率(單位稅)”是指營業稅、城建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稅種的稅率、教育費附加率、文化建設費附加率;車船使用稅中不同類型、座位、噸位的車船的單位稅額等。
七、第11項“核定減免稅(費)額”是指稅務機關核定的政策性(減免稅)或困難減免稅(費)額。
八。13項“實繳稅(費)”= 9-(10+11+12)
九、第16項“累計欠稅(費)”指截至本期納稅人申報的累計欠稅金額。
X.17-19項“逾期納稅申報”是指從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的次日起,計算機按照規定的處罰標準,根據記錄的逾期天數計算罰款並收取滯納金,由稅務機關填寫。
十壹、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時,除填報本表外,還應填報《個人所得稅扣繳報告表(綜合申報表附表)》。
十二、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欄中的“其他所得”是指除所列項目以外的其他所得的扣繳申報,具體項目應在附表中列出。
十三、每次申報時,納稅人必須填寫“納稅人申報表”欄;如有委托稅務代理人,必須填寫“被授權人聲明”和“代理人聲明”欄。
十四、納稅人申報繳納車船稅、印花稅應附附表。
十五、納稅人申報繳納房產稅,應在第7項“應納稅額(數量)”中填寫房產余值(房產原值扣除30%後的余值)或房產租金收入;房地產面積、房地產原值等信息應填寫在本表相應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