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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壹篇3000-5000字的論文《關於推進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思考》。

壹,我國當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存在的問題

從廣義上講,目前我國各級人大對各級財政預決算的審查,各級審計機關和財政監督機構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都在壹定程度上涉及到對財政資金績效的評價,但這些行為主要是針對監督檢查,並不能成為真正的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從財政資金管理的角度來看,各級財政部門也采取了壹些績效管理的方法來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從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發展現狀來看,雖然有了初步的基礎,但由於起步較晚,缺乏系統的研究,還不能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財政改革的客觀需要。總的來說,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壹)缺乏統壹的法律保護。財政支出績效評估要取得實效,必須有立法支撐,並制度化、經常化。雖然我國公共投資部門也提出要完善項目投資決策程序,對國家重點投資項目實行從項目決策、竣工驗收到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全過程管理,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統壹的國家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法律法規,使得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缺乏法律約束和制度保障。

(2)沒有明確的管理機構。許多西方國家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都建立了公共支出績效評估機構。然而,在我國,缺乏這樣壹個權威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綜合管理機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主要分散在各個管理部門,各部門主要從技術績效和項目管理兩方面評價財政支出績效。指標、方法、組織程序差異較大,難以形成統壹全面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不統壹,使得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千差萬別,缺乏可比性,難以保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這是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發展滯後的重要原因。

(3)沒有建立標準化的指標體系。目前,有關部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主要通過若幹固定的財務、技術和工程管理指標進行,評價側重於技術、工程和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評價不足。同時,各部門評價指標設置扁平化、單壹化,缺乏基於嚴格數據分析的科學、統壹、完整的指標體系,無法從不同層次、不同行業、不同支出性質進行全方位、立體化評價。由於缺乏科學規範的方法和指標,影響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技術缺陷是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發展緩慢的直接原因。

(D)支出評價的內容不完整。體現在:壹是註重合規性評價,忽視效益評價。壹般來說,有關部門開展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有明顯的審計特征,即側重於項目支出行為是否符合現行財政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往往忽視對項目效率或發展效益的評價,或因評價指標設置不全而無法對項目效益進行評價;二是評價對象僅限於項目本身,忽略了對項目內外部因素的綜合分析。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不僅涉及項目審計、投資和回報評價,還包括對各種宏觀因素的評價,如投資的社會環境,包括政策環境和自然環境對投資行為的影響以及投資行為對行業、社會乃至整個經濟運行的影響。目前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沒有包括這些內容,使得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無法服務於政府的宏觀決策。

(五)支出評價結果的約束性弱。由於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的不完善和法律規範的缺失,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僅作為相關部門的項目建設檔案保存,或作為相關部門加強新項目管理的參考。對財政支出項目中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和相關責任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環節的責任人沒有直接的約束,不僅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流於形式,而且影響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權威性,制約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構建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路徑選擇

(壹)堅持系統性原則,統籌規劃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改革方案。壹個有效的系統不可能是單壹的系統,而是壹個完整的系統。但是這個制度不是建立在效率上,而是建立在它的客觀性和科學性上。比如,如何衡量財政支出的成本和收益,這是壹個技術問題:公共產品或服務具有外部性特征,某項支出效益的實現與多種因素有關。因此,試圖直接、準確地評價財政支出的效益確實不容易。但是,有壹個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是在定性評價的前提下,利用相似比較的方法進行定量評價。比如,學校教學樓建設的教育基金是“蓋樓”還是“造人”?從定性的角度來看是很清楚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難度極大。其中壹個重要原因是,績效評估涉及到壹部分人或壹群人的小利益,卻對整個國家有利。制度體系總體規劃要充分認識實施難度,從理論上論證財政支出的供給範圍和規模、預算會計模式、政府事業發展規劃、財政支出管理決策機制、重要項目評估報告聽證制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

(2)采取循序漸進的方法,由易到難,由重點到壹般。英國和瑞典的經驗告訴我們,它們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從公眾和議會特別關註的重大問題和具體項目開始,逐步擴展到所有財政支出;從註重評價支出的經濟性和合規性開始,逐步轉向全面評價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節約是指在財政支出管理中建立有效的支出決策機制和支出優先安排機制,以克服財政支出活動中的嚴重浪費和分配不均;效率是政府和人民對財政支出要求在項目決策機制、實施進度、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具體體現;效益是財政支出最終結果的具體體現,需要結合當前效益和長遠效益來衡量。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實現方式也應采取循序漸進的方法,由易到難,抓住重點,逐步發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重點應從財政支出的經濟性和合規性入手,逐步擴展到效率和效果。

(三)按照動態管理的方法,在財政資金運營的各個環節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財政資金總是處於不斷循環的過程中。在收集過程中,集中收集明顯比分散收集效率更高;在存儲環節,有效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效率,加強財務控制;在分配環節,預算目標的量化和分類有助於監督和評價財政支出,也可以清晰地衡量預算分配環節的成本和收益;在采購過程中,實施政府采購制度可以實現分散采購下無法實現的規模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支付環節,采用電子化集中直接支付方式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必然要求。因此,財政支出的各個環節都存在壹個績效問題。不僅要根據財政資金的最終使用結果來評價財政支出的績效,而且要建立覆蓋財政資金運行各個環節的績效評價體系。

(四)根據科學性原則,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機制。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是績效評價的中心環節。設計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要兼顧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具有普遍可比性,應用簡單,易於操作。為此,可以按照部門、項目、環節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部門評價指標用於衡量部門職業發展的績效,可與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價相結合;項目評價指標是根據分類原則評價不同財政支出的使用效果;環節評價指標是衡量財政支出運動過程中存儲、分配、購買、投資、支付等各個環節的績效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機制是充分利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有效開展績效評價活動的前提。因此,應建立自我評價、綜合財務評價和績效審計評價相結合的績效評價機制。部門自評是指對各部門年初制定的目標及其實現情況進行比較評價,並做出具體分析和說明;財政綜合評價是指財政部門以重點預算資金的績效為重點,對所有財政資金的績效進行綜合評價,並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檢查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以確保各項計劃目標的及時順利實現,更好地配合下壹年度的預算分配工作;績效審計是審計部門對壹些使用大量財政資金的部門和領域進行的專項審計,並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社會評價是指公眾或媒體對社會普遍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的事件進行報道、采訪或曝光,以改善財政支出績效的整體狀況。

(五)逐步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信息收集網絡和數據庫。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活動的開展離不開壹個具有壹定規模和容量的數據庫。要對各項支出項目的投入、效益和影響進行必要的橫向和縱向比較,以保證績效評價的持續高效開展。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類型的財政支出項目,將相關信息或數據作為初始數據源,並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評價信息的采集範圍,推動數據采集進入規範化階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有效的績效評價信息收集網絡,保證數據信息收集的有效開展。克服體制障礙,在不危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實現信息公開和共享;大力推進政企信息化進程,建設完整的財務管理信息系統,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和安全性;動員社會力量設計開發數據處理軟件,提高數據處理效率。

三、推進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改革的對策

針對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國外發展經驗,建立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實施。

(壹)評價層次的劃分。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主體和對象的不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可分為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綜合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四大類。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財政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評價對象是財政支出項目的效益。由於財政支出項目是部門(單位)財政支出的重要方面之壹,而且項目支出的內容非常廣泛,項目之間差異很大,項目效益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對財政支出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對於合理安排財政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十分重要。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評價對象是主管部門所屬二級和基層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效益。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基礎。作為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基本單位,單位的支出效益直接體現為財政支出的整體效益。因此,它是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各級人大、政府和財政部門,評價對象是政府各部門(使用財政資金的壹級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效益。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財政支出綜合績效評價的基礎,也是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財政支出綜合績效評價的主體通常是各級人大、政府監督機構、財政政策研究機構等。評價對象是財政支出的整體效益,是部門財政支出效益的綜合反映。綜合績效評價的對象是整體性的,其範圍可以是全國或某壹地區的財政支出。

(2)建立評價體系。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壹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內容復雜。無論是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還是評價結果的具體應用,都必須遵循壹定的制度規範。首先,建立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基礎是制定壹系列統壹的制度規範,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辦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和程序的選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的選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等,以明確國家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工作規則、工作程序、組織方式和結果,明確相關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其次,要在財政資金運營的各個環節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財政資金總是處於不斷的運動中,在歸集過程中,集中歸集明顯比分階段歸集效率更高;在存貨方面,有效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效率,加強財務控制;在分配環節,預算目標的量化和分類有助於監督和評價財政支出,也可以清晰地衡量預算分配環節的成本和收益;在采購過程中,政府采購制度的實施可以實現分階段采購方式下無法實現的規模經濟;在支付環節,采用電子化集中直接支付方式是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的有效途徑。因此,財政支出的各個環節都存在績效問題,應該在財政資金運行的各個環節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最後,做好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審計和財政監督機構、社會中介機構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中的職責分工和業務分工,多途徑加強和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

(3)完善評價體系。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必須遵循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統壹與專項指標相結合的原則。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置的目標是形成完整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數據庫。這壹索引數據庫的形成不僅需要理論研究,也有賴於實踐中的逐步改進和完善。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層次,在財政支出分類的基礎上,分別建立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單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部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綜合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指標數據庫。考慮到指標的適用性,各類指標可分為四類:壹般指標、特殊指標、補充指標和評價指標。根據指標性質的不同,各類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分為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4)制定評價標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是指基於壹定數量的有效樣本計算出的標準樣本數據,用於衡量和評價財政支出的績效水平。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根據可計量性分為定量標準和定性標準。定量標準和定性標準根據標準的價值不同,可分為行業標準、規劃標準、經驗標準和歷史標準;按時效性可分為現行標準和歷史標準;根據標準形成的方法可分為測量標準和經驗標準;按地區可分為國際標準和國內標準。此外,還可以分為政府標準、社會公共標準和私人機構標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是對績效的準確衡量,標準的正確選擇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結果有很大影響。評價標準的制定是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主要環節,也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體工作面臨的重要工作步驟。通過統籌規劃設計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研究指標與標準的對應關系,研究不同評價對象的標準選擇,選擇合適的評價標準值。。評價標準值應根據財政支出的性質和類別,按照不同地區、行業和項目規模,通過歷史經驗、政策標準、數理統計分析、專家評價和公眾印象等方法獲得。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整理各種分類標準數據後,條件成熟時可以研究建立績效評價標準數據庫。標準會隨著經濟發展和客觀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因此,如何建立和維護更新的標準庫也是壹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為提高相關評價標準的權威性,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可效仿企業績效評價,定期發布相關評價標準。

(5)創新評價方法。好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具有決定性影響。目前,理論界提出了許多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法、最小費用法、綜合指數法、因子分析法、生產函數法、模糊數學法、方案比較法、歷史動態比較法、目標評價法、公眾評價法等。其中,《中央部門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采用了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法並應用於實踐。在市場經濟下的公共財政體系框架下,社會效益評價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核心內容。在現有的評價方法中,既能簡單準確地評價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又能滿足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際需要的方法有待進壹步研究。今後,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的研究中,應著眼於增加政府工作和財政資金管理的科學性和公開性,提高政府財政管理的民主性和社會參與性,深入研究公眾評價法等適合社會效益評價的基本方法,按照民主、科學、簡便、準確的原則創新績效評價方法。

(6)規範評價流程。國家應統壹應遵循的原則,確定評價的重點,明確評價采用的方法,規範評價的基本流程。堅持定性與定量評價、前後評價、定期與定期評價、當前與長期評價、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形成評價體系。設計評價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定工作計劃,確定評價對象,發出評價通知;組織專業組,聘請專家,成立評估工作組;制定評價方案,選擇評價指標,確定評價方法和標準;發布評估通知;督促各部門開展自我評估,收集和核實數據,開展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做出評估總結;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予以備案。

(七)評估機構的設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構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主體。為了改變目前我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各自為政、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的狀況,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真正形成對規劃、決策和管理的監督和制約,應在財政部門設立專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構,對全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統壹管理。同時,在政府各部門設立專門的績效評價機構,按照全國統壹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有關要求,組織對本部門、下屬單位和財政支出項目的具體評價。鑒於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對財政支出管理的監督作用,需要賦予工作機構和相關人員必要的權力,如在信息查詢、數據采集、獨立取證、行政處罰建議等方面賦予壹些具體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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