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人員可憑營業執照(原件)、公司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查閱、復印公司註冊檔案(含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可憑身份證查閱、復制公司登記檔案。
制定: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全體股東制定,並經全體股東壹致同意後簽字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擴展數據
相關規定:
1.公司章程範本僅供參考。當事人可以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進行修改,但不得刪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必要條款,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公司組織機構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2.公司章程範本中的黑體字為提示性或選擇性條款。當事人選擇時,要註意前後條款的壹致性。例如,如果在第五章中選擇執行董事,則應刪除關於董事會的規定。第六章選聘監事時,刪除關於監事會的規定。
三。各方根據示範章程制定章程後,應單獨印制。自然人股東應當簽署自己的姓名,法人股東應當蓋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應當簽署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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