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電子發票都沒有紙質版,不需要進行稅務復印手續。全電子發票不需要復制稅號,因為稅號已經保存在電子版發票中,所以不需要復制在發票上。此外,在使用全電子發票的過程中,可以避免發票填寫錯誤或遺漏等問題,有效提高發票管理的效率。
全電子發票是基於可信身份系統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全新發票形式,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網站直接開具全電子發票,無需提前獲取稅控設備,實現了便捷化和零預開票。全電子發票樣式簡潔,去掉了不必要的信息,只保留了發票號和發票日期。對於企業來說,全電開票只是壹種更便捷的開票方式,尤其是對於已經使用了服務器開票和委托開票的企業。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首先,納稅人需要向稅務機關進行登記,獲取電子發票系統的賬號。
2.然後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將買賣雙方信息、發票金額等相關信息錄入電子發票系統。
3.接下來,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向稅務機關提交電子發票信息。
4.最後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完成相關的納稅申報和納稅手續。
綜上所述,全電發票需要抄稅。全電子發票,依托可信身份系統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以去除介質、版面、標簽、要素、信用體系和編碼體系為特征,覆蓋所有領域、環節和要素,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率和征收範圍,按期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