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工作日更新壹次。
四種情形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流程:
進入攜創網(原中國工商註冊網)。
進入後選擇您企業所屬的城市或者省份站點。
進入工商企業年報系統。
進入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指南。
查看列入異常原因,有四種異常,選擇相應的。
逾期未申報的補報未按時申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地址異常等其他異常原因處理辦法上面都有說明。
下載《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帶上《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和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證明材料,需要什麽證明材料上面都有說明,不同異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帶上以上資料到企業所屬工商局大廳提交申請。等待審核。
工商局自收到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