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互聯網搜索引擎中輸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關鍵詞,找到並進入其官方網站;
2、在網站首頁點擊“失信被執行人”按鈕,進入查詢頁面;
3、在查詢界面中輸入被執行人的姓名和證件號碼等必要信息,點擊“查詢”按鈕;
4、查詢結果顯示在頁面下方,找到相關的執行信息列表;
5、點擊列表中的“查看”按鈕,即可查看被執行人的詳細執行信息。
人法網的使用場景:
1、案件信息查詢:用戶可以通過人法網查詢相關的案件進展信息,了解案件的審理階段和公開的裁判文書;
2、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提供對被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個體或企業的查詢服務,以便用戶了解相關主體的信用狀況;
3、執行信息查詢:允許用戶查看法院執行案件的相關信息,包括執行案件的基本情況和執行進度;
4、裁判文書查詢:用戶可以檢索和查閱法院公開的裁判文書,以獲取案件的詳細判決內容;
5、法院公告查詢:提供法院發布的各類公告信息,包括開庭公告、送達公告等,方便用戶及時獲取法律程序相關的通知信息。
6、審判流程查詢:用戶可以查詢案件的審判流程,包括案件的立案、審理、判決等各個階段的信息。
綜上所述,通過在搜索引擎中輸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關鍵詞訪問官方網站,點擊“失信被執行人”進入查詢頁面,輸入必要信息後點擊查詢,用戶可以在結果列表中查看並獲取被執行人的詳細個人執行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
“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