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保障的最後防線是司法保障。
中國已建成完善的人權法律保障體系,憲法確立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體系,相關法律法規從不同的角度構築起對公民的基本權利及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保障;通過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司法制度建設,建立起了完善的人權司法保障體系。
陸續出臺了保障人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以及保障特定群體人權的各項政策措施,有力地起到保障公民各項權利的作用。
中國人權研究、教育、培訓與知識普及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公民的人權意識進壹步提升。中國加入並嚴格履行國際人權公約,參加國際人權機構,開展了諸多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
擴展資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在“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提出“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明確要求。
並從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等方面,對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具體部署。
《決定》提出“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強調“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
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的要求。對幹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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