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體目標
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規律特點,認真分析安全風險大的行業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快推行隱患排查治理、風險分級管控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實現關口前移、精準監管、源頭治理、科學預防。力爭到2018年,在全省構建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省、市、縣、鄉鎮無縫隙對接,實現標準化、信息化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從根本上防範事故發生,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責任分工
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推進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市、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確定風險管控標桿企業,及時總結標桿企業的經驗做法。企業承擔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在安全風險辨識、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隱患、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有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相關專家和安全專業服務機構幫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