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掛牌的兩個國家級電力交易中心有如下幾大特點:
1.區域電力市場
電改“9號文”以及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配套文件,均指出要推動電力供應使用從傳統方式向現代交易模式轉變,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建設區域和省(區、市)級電力市場,市場之間不分級別。
區域電力市場主要指北京(國網為基礎)、廣州(南網為基礎)區域電力交易中心,負責三峽水電等國家級電力資源以及地方政府協議在全國範圍內的調配工作。省(區、市)電力市場主要通過開展省(區、市)內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實現資源配置,如雲南、貴州組建的電力交易中心。
去年11月12日,發改委曾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目前著手籌建交易機構,與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以及發電集團公司,研究組建北京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相關事宜。經過數月的準備,北京、廣州兩大交易中心即將正式掛牌,以後中心將負責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跨區跨省電能交易、電力直接交易等交易服務,提供結算依據和相關服務,負責市場主體註冊和相應管理,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
2.組織形式
電改配套文件提到:交易機構可以采取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子公司制、會員制等組織形式。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機構,第三方機構及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參股。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采用電網企業子公司制,據工商信息顯示,2016年2月24日國家電網公司註冊成立了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該公司將作為法人主體經營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某參與電力交易中心籌建工作的內部人士表示,北京交易中心的全資體制,很有可能推廣到各省交易中心的籌建中,這是國網努力的結果。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采取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由南方電網控股三分之二,無所不能暫未在工商註冊系統中查詢到相關註冊公司,其他股東信息公開渠道亦無法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