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表適用於備案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
二、壹個納稅人同時備案多個優惠項目的,應按所得稅優惠項目壹項壹表填列(同類項目可匯總填列)。
三、“備案項目名稱”欄按《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備案辦法》第四條所列舉的各項稅收優惠項目填寫。
四、報備項目情況說明:
1、對照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條件,對從事的優惠項目進行簡要描述;
2、說明享受優惠的依據、範圍、期限、數量、金額、項目第壹筆收入、項目批復等相關信息;
3、對是否按規定劃分優惠項目與非優惠項目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說明,並聲明承擔應負的責任。
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四個要件進行填寫,即行業的性質及其分類、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企業雇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
具體是:
(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具體資料: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的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