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利用非國有資產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1.申請人凡符合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均可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2.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條件(壹)業務主管單位批準;(二)有規範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四)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五)有必要的場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的規定,由當地行政區域或者地名(2個以上漢字)、業務或者業務領域組織形式組成。(壹)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名稱核準。(2)填寫報名表(可直接從順德NGO網站下載或向登記管理機關領取)。(3)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1。註冊申請書(壹式三份);2.業務主管單位批準的文件或執業許可證;3.壹年以上的場所產權或使用權證明;4.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6個月內有效);5.章程草案。申請民辦學校註冊,需提交以下材料:1,註冊申請書(壹式三份);2、《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復印件;3.公司章程;4.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6個月內有效)。四。設立登記審批程序(壹)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後,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受理;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說明理由;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應當將材料當面退回申請人。(2)復習。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合法、有效,必要時實地核實相關登記事項和條件。(3)審批。登記機關經審查核實後,應當自受理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四)頒發證書。對核準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分別頒發相應的登記證書,並辦理領證、簽註手續。(5)公告。對核準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在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報刊上發布公告。五、設立登記費標準為每件100元(含證書費)。不及物動詞其他相關事項(1)到期換證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書(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2.註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補辦遺失證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書(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2.在報刊上刊登的原註冊證書無效的聲明。登記機關對材料齊全的上述申請應即時辦理,並按變更登記費標準(每件40元)收取。七。咨詢地址:順德行政服務中心東大廳43號民政局對外窗口
上一篇:仁和藥業有限公司簡介下一篇:獲8億元融資 簡愛加入巴氏奶混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