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要設計
首先,開發者需要對軟件系統進行概要設計,即系統設計。概要設計需要對軟件系統的設計進行考慮,包括系統的基本處理流程、系統的組織結構、模塊劃分、功能分配、接口設計、運行設計、數據結構設計和出錯處理設計等,為軟件的詳細設計提供基礎。
2、詳細設計
在概要設計的基礎上,開發者需要進行軟件系統的詳細設計。在詳細設計中,描述實現具體模塊所涉及到的主要算法、數據結構、類的層次結構及調用關系,需要說明軟件系統各個層次中的每壹個程序(每個模塊或子程序)的設計考慮,以便進行編碼和測試。
3、編碼
在軟件編碼階段,開發者根據《軟件系統詳細設計報告》中對數據結構、算法分析和模塊實現等方面的設計要求,開始具體的編寫程序工作,分別實現各模塊的功能,從而實現對目標系統的功能、性能、接口、界面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