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施行,標誌著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體系更上壹個臺階。法律規定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
法律規定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