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998-2006,指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所有國有及非國有工業法人單位;2007-2010,統計範圍調整為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2011至今,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企業應根據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評價是否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當年新投產的企業,當主營業務收入累計達到2000萬元時,應及時申報當月月入庫。以前年度投產的企業應在當年年度批復(10 -12)或次年月度批復(12)申報入庫。如果已經在庫的企業經營不善,年主營業務收入不足2000萬元。企業向當地統計局申報,並提供相關資料(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營業執照等。),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後可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再上報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