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應當進行至少壹次身體檢查。
2、應聘前應提供近期體檢報告,體檢報告應包括心電圖、血常規、尿常規、乙肝五項、肝功能、腎功能、血糖、胸部X光片(或CT)等檢查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無菌醫療器械生產管理規範》等相關法規規定,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直接接觸物料和產品的操作人員、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企業的在職員工必須每年至少體檢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