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勞動就業備案制度,是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就業的宏觀管理,規範勞動就業秩序,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自2007年起,我國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各單位應當到其註冊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到2008年底,全國各省、市、縣要建立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就業備案制度,依托金保工程勞動保障業務專網,實現國家、省、市三級勞動就業信息數據交換和* * *共享,基本建成全國勞動就業信息基礎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