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參保需提供的資料:
(1)《廈門市社會保險參保申報表》(壹式三份,加蓋公章)
(2)其他情況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A:個體工商戶無公章的還應提供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B:行政事業單位屬市財政統發人員還應提供:市編辦(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核後的《行政事業單位增加減少審核表》;
C:用人單位為超過勞動年齡的職工辦理首次投保的,需提供經勞動部門審核後的《參保個人繼續繳費申請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D:為港澳臺人員參保,需提供返鄉證復印件、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E:勞動合同簽訂3個月後延期辦理參保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
F:為法定代表人辦理參保手續的,需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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