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工商、國土部門能立法阻止必是最好不過的,但不要忘記我們所住的每個小區都會有為全體業主利益作制訂的業主公約,在業主大會上提出議案後經這投票通過,便可將住宅小區內公司辦公室單位每天人來人往,騷擾業主日常生活為的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嚴格執行,清理那些辦公室單位,如遇上不願整改的業主,即可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法律行動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