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常務會: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費用,落實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1。分階段降低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少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影響,給企業恢復生產後壹個緩沖期。除湖北外各省,中小企業2-6月可免上述三項費用,大型企業2-4月減半征收;湖北省2-6月可免除各類參保企業。同時,6月底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職工因疫情無法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會逾期。上述政策的實施,充分考慮了社會保險基金的平衡,可以確保養老金和其他社會保障待遇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