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統按照涉密程度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涉密信息系統應當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或者授權的保密測評機構進行檢測評估,並經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運行使用管理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涉密信息系統的運行使用管理,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運行維護、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審計,定期開展安全保密檢查和風險評估。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主要業務應用、使用範圍和使用環境等發生變化或者涉密信息系統不再使用的,應當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采取相應措施。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