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實踐中,步驟如下:
1、準備好主體信息、委托手續(授權委托書、所函、執業證復印件)起訴狀以及證據材料,前往管轄地法院開具《補充立案材料通知書》
2、如果是調取身份信息(居住證信息),
則,在深圳公安公眾號預約戶政信息查詢;
如果對方沒有辦理居住證,而我方需要對方的居住證明,
則,前往對方居住的社區工作站開具居住證明。
實踐中,即便律師已經手持整套完備的手續,仍然經常出現社區工作站不配合律師出具對方居住信息的情況。希望這種情況能在日後得到統壹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