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辦法》,我市建築市場將實行信用信息分類公示制度。階段信用評價結果分為綠色、藍色、黃色、紅色等四大類十個等級。其中,紅色表示信用等級最差。壹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的生產安全事故;信用評價期內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累計死亡人數3人以上10以下;信用評價期內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累計死亡人數2人及以下;在招標過程中,串通投標、串通投標或者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
特別值得註意的是,《辦法》明確規定,參與違法建築建設,經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對因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資等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建築市場主體,從不良行為被認定或備案文件送達之日起,直接確定該階段信用等級為紅色,公示期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