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財政部:負責財政、稅務、國有資產等領域的監管。
3.商務部:負責監管對外貿易、對外投資等領域。
4.農業農村部:負責監管農業、農村發展等領域。
5.交通運輸部:負責交通、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等領域的監管。
6.教育部:負責督導教育、學校教育等領域。
7.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衛生、醫療等領域的監管。
8.文化和旅遊部:負責文化、旅遊等領域的監管。
9.自然資源部:負責監管自然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
10.現代農業(農村)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監督現代農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