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方法。
調查方法壹般分為兩類:普查和抽樣調查。
2.觀察法。
觀察法是通過會議、現場參觀、參與生產經營、現場取樣、現場觀察和準確記錄(包括測繪、錄音、錄像、拍照、做筆記等。)的調查。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對人的行為的觀察,二是對客觀事物的觀察。觀察法應用廣泛,常與詢問、收集對象結合使用,以提高收集信息的可靠性。
3.文獻檢索。
文獻檢索是從大量文獻中檢索所需信息的過程。文獻檢索分為手工檢索和計算機檢索。
按性質分為:
(1)定位,如各種坐標數據。
(2)定性的,如表示事物屬性的數據(居民區、河流、道路等。).
(3)反映事物數量特征的定量數據,如長度、面積、體積等幾何量或重量、速度等物理量。
(4)反映事物時間特征的計時數據,如年、月、日、時、分、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