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稅務機關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在30日內退還。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paim/iknow/index.html
上一篇:什麽是dmf企業?下一篇:臺州起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