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涉外稅務檢查規程》的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或個人與計算納稅有關的經營活動或服務活動以及會計帳冊、憑證及有關資料進行專項或全面的審查,以檢查企業或個人是否按照稅法規定,真實、準確、足額申報繳納了稅款。
稅務局在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計劃內檢查,上級稅務主管機關步署的檢查,接受有關人員舉報進行的檢查,本期報表、納稅情況和同期比有重大變化,並且有異常,企業退稅和所得稅清算等情況下,都會來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