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屍企業界定標準是指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企業。認定“僵屍企業”的參考標準是:生產經營困難造成停產半年以上或半停產1年以上;資產負債率高且連續虧損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補貼或銀行續貸等方案維持生產經營;長期欠薪、欠稅、欠息、欠費。滿足以上任何兩項及以上條件,中型及以上規模的工業企業,即為“僵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