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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全稱碳排放交易,是溫室氣體排放交易的總稱。在《京都議定書》要求減少的六種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是最大的溫室氣體。因此,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是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基礎的。
在排放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的排放權成為壹種稀缺資源,從而具備了商品屬性。《議定書》將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途徑,即將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壹種商品對待,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
國內有七大碳排放交易所:廣州碳排放交易所、深圳碳排放交易所、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交易所、天津碳排放交易所、重慶碳排放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