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名稱以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中確定的企業名稱為準。
3.以酒店所在地派出所為準。
4.有產權證明或有效使用證明、租賃房屋租賃協議、消防安全意見書、房屋安全鑒定、保安人員數量、保安制度建立情況的,以向公安機關提交的書面材料為準。
5.是否設置報警裝置,是否有門窗防護設施,是否有貴重物品儲藏室,是否有消防設備,乘客信息采集系統的類型,監控部位和探頭數量以打印的彩色照片為準(附文字說明)。特種行業是指工商服務業中因其經營內容和性質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根據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治安管理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