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家庭* * *待遇”是指家庭成員對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附“個人賬戶”定義)中資金的使用。需要指出的是,醫保個人賬戶不是社保卡,社保卡只能本人實名使用。
按照“我參保,我享受待遇”的原則,參保人就醫、購藥應持本人社保卡,並妥善保管本人社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根據國家《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冒用他人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電子證書)就醫、購藥,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將暫停涉案人員醫療費用和醫療保險實時結算資格;還要受到醫療保險行政部門的罰款(欺詐金額的2至6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