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因為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1、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2、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3、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4、公示企業信息中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