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築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有關於投標失敗賠償的規定。設計項目有投標失敗補償費,可以由中標供應商支付。設計項目競爭的關鍵是設計方案的質量和設計團隊的素質和能力,而不是設計服務費。對設計招標項目未中標的設計方案,考慮給予壹定的補償,這是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