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名單公示後需要不少於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退休是壹種勞動保障制度。因年老、工作或疾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可以提出退休。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
不符合退休條件,經醫院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應當辭職。辭職後每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40%的生活補助,不足20元的,發給20元。
第二,退休的條件是什麽?
退休的條件如下:
1,男幹部職工60周歲以上,女幹部55周歲以上,女職工50周歲以上,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職工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