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企業進贛備案需要報送的材料:
1、《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資格)副本、開戶許可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分支機構營業執照;
3、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
4、企業駐贛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委托人的任命書或授權委托書,身份信息和社明,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
5、駐贛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6、省外進贛檢測機構在贛自有相應的檢測能力(包括檢測場所、檢測設備等)。
7、省外造價咨詢企業單個項目備案擬承接工程造價咨詢項目名稱及相關信息。
《江西省建築管理條例》第七條:省外單位到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必須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所在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管理部分的介紹涵及有關證明材料,向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