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備案項目名稱:外省(市)監理企業進入安徽從事建設活動備案。
2.審批依據:《安徽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和《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
3.企業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原件。
4、外省(市)監理企業在皖經營資質備案表。
5、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在安徽從事建築活動的行政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安徽從業人員名冊原件及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