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省外返豫入豫落地即賦黃碼、三天兩次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對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或者街道來(返)豫人員落實“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健康監測;對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市)且除上述鄉鎮或者街道之外的來(返)豫人員,落實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對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來(返)豫人員,落實“三天兩檢”措施,即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均為陰性的,恢復正常活動。
對在中高風險地區調整前14天內,有該地區所在區縣(市)旅居史的來(返)豫人員,視個人軌跡排查結果,分類落實14天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有該地區所在地級市旅居史的來(返)豫人員,落實“三天兩檢”措施。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時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來(返)豫人員,根據該地的封閉封控管理措施,參照上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