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根據您的問題,當當學姐解答如下: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通過網絡銷售所生產的保健食品,應當公示( 其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信息, 1、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九條,入網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除依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公示相關信息外,還應當依法公示產品註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持有廣告審查批準文號的還應當公示廣告審查批準文號,並鏈接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保健食品還應當顯著標明 “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得進行網絡交易。
上一篇:桐鄉市杜格貿易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微信我的企業怎樣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