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然後憑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依次變更稅務登記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股東會作出變更地址的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營業地址,準備新地址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證明, 並且如果是租賃,要有租賃合同和出租人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並在工商局填寫變更登記申請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被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