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所屬的企業工商機關申請省級名稱,拿到同意申請的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審查意見後。這裏特別說明壹下,去所屬機關辦理變更變更核準省級手續時需帶的資料有:名稱核準通知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副本執照原件。
各地申報冠省名的名稱,經省局核準後,應當打印《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審核表》,於其他申請資料壹並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