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做生意是為了解決賺錢的問題。
2.家族公司做壹個錢袋子,裏面只有妳和妳的孩子。主公司給家族公司分紅,每年可以免交20%的稅。日常開銷全部放在家族公司,可以用來買房買車,可以扣稅。利用家族公司投資其他行業,免除納稅,解決節稅問題。
3.有限合夥企業,員工和小股東都是有限合夥人,只有分紅權,沒有決策權。家族企業是普通合夥人,占股1%,可以控制100%,只承擔1%的責任。解決降低風險和控制的問題。
這樣控股三家公司,可以保證資金安全,掌握控制權,節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