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創業者和從業人員可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聘用)合同或在職證明等材料。本人及直系親屬可在未設立集體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申請集體戶遷入創業就業地的社區公共地址。
擁有自有產權的產權人可提供自有產權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下同)可在自有產權所在地落戶。
全國、省、市先進模範人物、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可在合法穩定住所或親友擁有的房產地址申請居住。
有意在我市工作生活的中專畢業生或普通高校初級職稱以上專業人員提供人才服務機構出具的介紹信等材料,本人及直系親屬可申請落戶縣(市、區)政府所屬人才服務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