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許可取得及變更信息;
2.生產經營信息;
3、從事網絡經營的網站或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4.聯系方式;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對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是否公示其年度報告的內容。選擇公示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交年度報告並公示。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和其他相關文件。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當年年度報告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標註為經營異常狀態,並於今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