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成員的名稱發生變化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如實填寫《系統成員信息變更登記表》(可在當地編碼分支機構領取)並加蓋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公章,提供新的營業執照和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及變更前的《系統成員證書》或《系統成員續展證書》。上述文件經編碼分支機構審核後報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批準,審核無誤後核發變更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