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服務與管理主要是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參與主體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和信用管理。包括:1個機構、2個機制、3個體系。
1、1個機構:電子商務企業聘請壹個獨立、權威的第三方信用評價、認證和管理機構,與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機構或相關部門建立無縫連接關系。
2、2個機制:對電子商務平臺及其關聯企業的信用進行全程跟蹤管理,即建立電子商務信用監測評價機制、小芬糾紛先行賠付機制。
3、3個體系:電子商務平臺有3個組成體系,即網店/安全/IDC技術體系、在線支付體系、物流配送體系。
擴展資料:
電子商務信用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平臺如實展示產品或管理產品的如實展示;
2、平臺或賣方對產品質量、物流配送或退換貨的承諾;
3、服務方向平臺或賣方的時限及服務質量的承諾;
4、買方對產品的如實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