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找到同級同事的費用工資單證明。
3.找壹個和妳同時工作的同事證明妳的工作時間。如果妳是黨員、團員、團員,要求上級組織證明妳的工作時間。
所有的證明都必須是真的,最好多拿證明。
5.找不到原來的工資基數,是原國企解體責任人的責任。如果他們沒有發現或者推脫,就要‘維權’,告訴社保部或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