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安機關工作。十幾年過去了,我覺得學法律的人不適合來公安機關。理由是:1,公安機關是執法機關,只要妳忠實執法;2、西南政法大學、中南政法大學、國際刑警學院已經有相當壹部分對口專業的學生畢業了,而且工作很快;3.公安機關畢竟是行政部門,條條框框太多,激勵制度也不好。年輕人努力去社會磨練,事業單位養懶人。
只有在檢察庭通過考核的人才有辦案權,否則只能是行政人員(我們這裏就是這樣)。
個人建議去大律所鍛煉,逐漸發現自己適合法律工作的哪個具體方面。條條大路通羅馬,不要壹下子把自己局限在那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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