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采購、儲運、配送、貨運代理、信息服務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員。
《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托組織制訂的,並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從業者必須經過相應培訓及全國統壹考試,取得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就業上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證嚴格實行“統壹標準、統壹命題、統壹培訓、統壹考務管理、統壹證書核發”的原則。
本職業***設四個等級,分別為: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壹級)。
工作範圍:負責倉庫出入庫操作(電腦系統操作);負責提單審核工作;針對各種材料的性質特點,制定合理的儲存環境;負責倉庫的貨物收發,做好盤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