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獲取用戶手機通訊錄記錄50條以上,最高刑期可達3年;
②未經授權抓取用戶500條以上淘寶交易記錄最高可判3年。
(3)擅自讀取用戶運營商網站電話記錄500條以上最高可判7年;
④擅自讀取用戶公積金社保記錄5萬以上的,最高可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