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聯絡員”由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定的單位相對固定的人員擔任,可以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或壹般工作人員。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規定》,未在年報中申報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此外,壹些地方還通過地方立法,對企業未按照年報規定進行行政處罰。